北京加强控制 持阿里2家子公司“黄金股”享决策权

作者
闻天清

 

英国媒体报导,北京当局已持有科技巨头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2家国内子公司享有决策权“黄金股”(Golden share)。

北京当局已持有科技巨头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2家国内子公司享有决策权的“黄金股”(Golden share)。(图片来源:Adobe Stock)

 

英国媒体报导,北京当局加强了对中国境内网络在线内容审查控制力度和规模,现已持有科技巨头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2家国内子公司“黄金股”(Golden share),并享有决策权。

英国路透社报导,根据公开的中国商业登记纪录显示,北京当局已持有科技巨头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在中国国内2家子公司“黄金股”(Golden share),且拥有决策权。

2022年9月,国有公司浙江传媒集团一家投资机构收购了阿里巴巴旗下优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股份。浙江传媒集团还任命其子公司之一的总经理Jin Jun进入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子公司董事会任职。

根据另一商业登记纪录显示,作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CIIF)下属公司,WangTouSuiCheng Beijing 是由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AC)设立。该公司于2022年12月收购了阿里巴巴子公司Guangzhou Lujiao信息有限公司的1%股份,其主要业务是“研究和实验”。

报导引述英国《金融时报》消息称,北京当局这些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国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媒体视频部门优酷网和网络浏览器UCWeb的内容控制。

对此,阿里巴巴没有回应相关置评请求。

5年多来,北京一直在中国私有网络媒体和在线内容公司中持有“黄金股”(Golden share)。近年来,北京当局将所持有“黄金股”的公司扩至拥有大量数据的科技公司。其中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长达2年一直是北京当局监管打击科技巨头的最引人关注目标之一。

英国《金融时报》还援引未具名消息来源称,北京当局正在商讨收购游戏巨头腾讯控股“黄金股”(Golden share)。腾讯对此拒绝进行置评。

路透社报导,北京当局在全卡车联盟公司(Full Truck Alliance Co)、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快手科技和微博(Weibo)中国大陆子公司等均持有“黄金股”(Golden share)。

据消息人士透露,拥有这样的“黄金股”(Golden share)也可以帮助公司获得在线新闻、在线视频和音频节目的播放许可。

“黄金股”(Golden share)

“黄金股”(Golden share)通常相当于一家公司股份1%左右,大多数是由国家政府支持的基金或国有公司购买持有,这些基金或公司获得董事会代表权和/或关键业务决策的否决权。在商业和金融领域,作为一种公司股份制度名义上的股份,“黄金股”在国有公司的民营化过程中出现过。在日本,国际石油开发帝石(株式会社INPEX)是唯一发行有黄金股的上市公司。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