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结束一党专政”“党安法”又现形

作者
李子壬

图为2020年6月4日,市民举起支联会印有“结束一党专政、追究屠城责任”的海报。(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图为2020年6月4日,市民举起支联会印有“结束一党专政、追究屠城责任”的海报。(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昨日(30日)在亲共港媒《星岛日报》上撰文,指支联会有“五大工作纲领”,其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具有政治颠覆性;在港版国安法下,支联会的“颠覆纲领”必须删改,否则保安局应考虑执法,取缔支联会。不少港人称国安法为“党安法”,指该法例并非保护国家安全,而是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来维护一个独裁政府的统治。

支联会全称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成立于1989年5月,当时旨在声援并支持天安门广场抗争的学生。支联会亦订立了五大工作纲领,包括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和建设民主中国。除了举办每年的六四烛光晚会,支联会还会召开中国国情讲座和中港两地关系座谈会,在清明节期间献花予六四死难者,以及举行中秋民主灯火行动、爱心寄天安门母亲等活动。

田飞龙在文章中宣称,支联会虽然举办上述活动,但亦接受海外资金和组织的支持,并参与香港多种形式的民主抗争行动,指支联会已经成为一支标志性的海外民运力量。虽然田飞龙未能列出具体证据,但就把接受海外资金、“勾结外国势力”的帽子扣在支联会头上,以此罪名来批斗、取缔支联会,似乎名正言顺、得心应手。

田还说,支联会长期利用“一九八九事件的政治遗产”,过分包容的政治自由及海外势力的支持,虽从事合法集会游行,但就“挟杂了具有政治颠覆性和煽动性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成分”。由此可见,“混淆概念、党国不分”是中共学者的通病。支联会的其中一项纲领为“建设民主中国”,可见支联会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爱国组织,其活动何来“危害国家安全的成分”?如果田飞龙将文中的“国家安全”改为“共产党执政安全”,还算说得通。

不过中国毕竟是中国,“中国”一词的内涵太丰富。提及中国,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悠远流长的五千年文化,先秦的诸子百家,不同的学术流派,再到儒释道对中华文化的深远影响等等,这些和中共全无关系。一众中共学者长期为共产党站台,制造舆论,明示或暗示“共产党等于中国,没有共产党中国会乱”等荒谬言论,时不时把“反共”说称“反华”。但经过70年见证,中国人都知道中共是最大的反华集团,这个西来幽灵根本不是五千年中华文明的产物,它祸乱中华大地,却强行将自己等同于中国,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田飞龙还呼吁香港保安局依法管理政治社团,要求对支联会的有关注册登记、纲领立场及行为模式加以调查和评估。早有海外时事评论人指出,共产党本身在中国是未注册的非法组织。2019年,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发推文说:“1848年共产党一出世,它就是个来回来去‘徘徊’的‘幽灵’。它只管打江山坐江山;从来不注册,不纳税,不打官司。自古以来,有史以来,一贯如此。” 田飞龙不好好管教一下共产党,又何以对支联会指指点点?

另外,中港官员和学者总以港版国安法为“尚方宝剑”,提出所谓“依法取缔某组织,依法严惩某人士,又依法治港”云云。田飞龙也在文章中指出,要依据国安法的某条某点来针对支联会执法。但这些中共学者不知道的是,在西方民主国家,法律是社会契约,凸显公民意志,即全体人民的意志。这个港版国安法,从制定到通过,再到执行,无一环节采纳民意,是个十足十的极权恶法。

所谓的“国安法”,不过以国家安全为名,扼杀香港自由为实,最终目的是维护共产党的统治。因此,该法例被民间戏称为“党安法”。今次田飞龙长篇大论,再次令国安法原形毕露,凸显政权扼杀异见的独裁本质。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