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多高会成调节目标?官媒:50万

 

 

中共最近提出“共同富裕”,要对高收入人群增加税收,鼓励捐款等。那什么样的人算是“高收入”?8月31号官媒说,“年收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认定为高收入家庭”,引发了民间热议。

多高的收入,会成为中共“共同富裕”政策的调节目标?人民日报社旗下的《中国经济周刊》8月31号报道称,2019年,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曾表示,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是,以中国典型的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言外之意,年收入50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高收入家庭”。

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发文称,按照这种标准,“14.1亿人口中大概有5亿左右的中等和高收入人群,其中高收入人群不足1亿”。

而在微博上,这一的说法引起网民的热议和嘲讽,纷纷说道,“50收入水平其实还是工资,这样就是工资税”,“搞来搞去还是割中产,全世界就中产好割!”。

旅美经济学者郑旭光指出,如果官方是以现金收入来衡量所谓“高收入”的话,资产性收入体现不出来。按照这个标准,税收负担会加在中产阶层的家庭。

旅美经济学者郑旭光:“如果说两口之家两个人收入50万,那(一个人)就是20多万,基本上算是高级白领和金领,还是属于中产阶级范畴的。就是你真正所谓的超级富豪领域的,或者说大富豪,他有各种各样的避税手段。有资产性收入的话,他不交易,你看不出来。”

还有很多网民质疑这样全国“一刀切”不公平,“50万三口之家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够干什么……及格线都到不了”,“我们家俩人加起来都60多w了,在上海都觉得自己很贫穷”,“50w收入,每年还著40w的房贷”。

旅美时事评论员唐靖远:“一个三口之家如果说他是年入50万,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的话,要把税费、供车供房,还有教育等等这些费用扣除,再加上一线城市比较高的消费的水准,他们可以说手头上已经是不算宽裕的了。如果说还要再在这个基准上去加大征税的力度,那么基本上可以说,这个群体的生活质量就会要降一个等级。”

如果50万是“高收入”标准,那接下来,当局会祭出什么调节的手段和措施,也引发关注。

郑旭光:“中共提的这三种分配方式,一次分配是市场分配,二次是国家税收,三次是自愿。那么自愿你不能大规模的搞强迫。那他肯定会集中在第二种,用税收方式来实现所谓的共同富裕。但是税收方式我们已经搞得很清楚。他不是杀富济贫,他是杀富济官。因为税收钱到政府手里,穷人还能指望?我觉得就是大大的问号。”

报道也指出,税收制度改革被当局放在首位。

人社部原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一定是应征尽征”“财产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不能只按固定的20%税率征收;还要适时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房地产税目前已在上海、重庆等地进行试点。而遗产税和赠与税,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席宋晓梧的说法,“也具备了开征条件”。这些税种开征只是时间问题。

唐靖远:“这个与当前这种大陆的经济状况大幅度地恶化是有密切关系的。过去那些年大陆的经济发展它是把那个蛋糕在做大的这么一种情况。但是现在蛋糕已经做不大了,那怎么办?它就只有把这个分蛋糕的方式改变一下了。”

不少大陆民众表示无奈,有民众说道,高收入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这不是在告诉下一代,努力也没用,赚了钱会被平均,还不如躺平”。

 

 

文章转载自新唐人